| 主旨: | 檢送本縣115學年度下學期特殊教育方案(資賦優異類)申請表,請貴校依限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方案實施辦法辦理。 |
| 二、 | 本辦法所稱特殊教育方案係對於未安置於特殊教育班仍需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之普通班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所擬定之服務計畫。 |
| 三、 | 貴校申請辦理特教方案應先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討 論通過並作成相關紀錄後,再檢具服務計畫及內容,於115年12月16日(星期三)前,將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紙本寄至本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地址:500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資優組王欣馨老師收)。 |
| 四、 | 如學校於方案規劃、課程設計或執行上有相關疑義,請洽本縣資優輔導團(聯絡人:林雅柔老師,聯絡電話:04-7273173#403),並得依實際需求申請入校諮詢及協助,以提升方案規劃之完整性及可行性。 |